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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东方之星集团昨日发布消息,浙江东方之星标志征集的作品经过公司评审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专业的评审及复审后,最终获奖作品已确定。河南省陈奎昇设计的作品最终折桂,被确定为东方之星标志。本次标志征集活动中标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,入围奖为1000元人民币。中标作品及入围作品其著作权均归浙江东方之星集团所有,原作者具有荣誉权。
中标奖名单:

陈奎昇 男 河南省平顶山市东环路建工俊园5号楼2单元2楼东户
入围奖名单: 1.李志清 男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松华北路18号 2.张义平 男 湖南省益阳市永青路标25号称112室
浙江东方之星集团 地址: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9楼 电话:0579-85198819 2007年1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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