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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形象、扩大知名度,凤凰镇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外宣传标语。具体活动须知如下:
2. 标语内容:用1—2句话概括出凤凰镇的特点。如我市对外宣传的“黄金口岸、人居典范”,我镇曾对外宣传的“桃花故乡、山歌摇篮”等。
3. 语句要求:原创、精练、有新意、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
4. 征集方式:应征者可写信至“凤凰镇宣传文明办”,或发电子邮件至 yannanbaobao@sina.com.并请写清姓名、电话及地址。
5. 奖项及奖品:设一等奖1名,奖现金1000元;二等奖2名,各奖价值200元奖品;三等奖若干名,各奖价值100元奖品。获奖者还可获得凤凰镇人民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。
6. 评奖结果:所有标语经相关领导、专家集体评分后确定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获奖者名单及领奖地点将于12月初公布在张家港市凤凰镇网站上。
7.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,即表明已同意获奖标语的使用权及修改权均归凤凰镇人民政府所有。
8. 如需了解凤凰镇有关情况可登陆张家港市凤凰镇网站(http://www.zjgfh.gov.cn/fenghuang/ShowInfo/moreInfo.aspx?categoryNum=0501)查询,或向凤凰镇宣传文明办(58452670)问询。
9. 凤凰镇人民政府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。
凤凰镇人民政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