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焰炼狱,一个没有光明的世界,一个没有激情的时空!但是,一群掀起“蓝色风暴”的“蓝鸟人”敢于挑战自我,拥有渴望无限,冲破了这永恒的樊笼!这是2005年夏一个由F4、谢霆锋、古天乐等众多明星加盟的电视广告,伴随这一广告走进商场超市的,是一种带有“蓝色风暴”字样包装的百事可乐饮料。不过,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(下称百事公司)没有想到,这一“蓝色风暴”为公司带来了一场法庭上的风暴,而百事可乐不得不为这一风暴付出300万的代价。2007年5月24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百事公司立即停止带有“蓝色风暴”商标产品的生产、销售、广告、宣传行为,赔偿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(下称蓝野酒业)经济损失300万元。
那么,这场法庭风暴由谁引发?此案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启发呢?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。
百事刮起“蓝色风暴”
2005年夏季,世界饮料巨头百事公司推出最新的广告:F4扮演的“冰蓝四杰”与谢霆锋扮演的“烈火鹰鹫”展开激战并将后者打败,成功拯救了古天乐扮演的“蓝无极”。与此同时,蓝色作底、印有“蓝色风暴”字样的百事可乐同步上市。
拥有100多年历史的百事公司是全球第四大食品和饮料公司,“百事可乐”是全球驰名商标。百事公司代理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邵鸣介绍说,早在1996年,百事公司为以蓝色包装替换原先红、白、蓝相间的包装,启动了“蓝色风暴”计划(projectblue),
计划用5年半的时间和5亿美元的资金,在营销和广告宣传中刮起蓝色风暴。“‘蓝色风暴’只是百事公司2005年宣传主题口号。”邵鸣说,百事可乐每年都会推出不同主题的宣传,如之前有“星球大战”、“突破渴望”。
邵鸣表示,百事公司只是短期使用“蓝色风暴”,该产品生产期限仅为6月至8月底。将“蓝色风暴”印在瓶盖上,是明确告诉消费者这是一种促销产品,同时告诉消费者可以凭此进行兑奖,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负责任的行为。
|